據介紹,此次推出的省公安機關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建設18項舉措,涉及出入境簽證、車輛入出境、邊防通關檢驗、高層次人才落戶、消防服務、三地警務協作等6個方面。其中在出入境簽證方面,明年第一季度起,廣東將實施53個國家外國人144小時過境免簽政策。屆時,廣東省現行的53國人員在廣州白 云國際機場72小時過境免簽范圍進一步擴大,入境口岸從白 云機場空港口岸擴大至深圳寶安機場、揭陽潮汕機場空港口岸,出境口岸從白 云機場空港口岸擴大至全省所有陸、海、空對外開放口岸,實現空港、陸空、海空口岸聯動。免簽期間活動范圍限于廣東省行政區域,停留時限從72小時延長至144小時。不僅如此,今年12月起,廣東自貿區6項出入境政策推廣至大灣區9市以及揭陽中德金屬生態城。
針對外來就業創業人群和高層次人才,廣東公安也送來利好消息。在大灣區9市高校就讀的外省市戶籍大學生、就業就學人員的外省市戶籍父母子女可就地辦理出入境證件。同時,從即日起廣東將實行大灣區9市引進高層次人才落戶手續5天內辦結,引進高層次人才辦理落戶手續,由粵港澳大灣區9市縣級公安機關戶政辦證窗口直接受理、審核,對材料齊全的,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手續,簽發準予遷入證明。
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鄭東表示,廣東公安推出18項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建設舉措,是廣東公安機關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第一步。全省各級公安機關將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深入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主動服務國家重大發展戰略,緊扣“凡是有利于中央‘一國兩制’方針在港澳正確實施、有利于粵港澳大灣區發展建設、有利于團結凝聚愛國愛港愛澳人士的政策、辦法,能放開的盡力放開或逐步放開”的原則,積極回應廣大人民群眾和港澳同胞的關切期望,認真抓好系列服務舉措的落實,為粵港澳大灣區人員流動、經貿往來、人才引進創造更加便利條件,提供更加優質高效服務,努力為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發揮公安機關應有的作用。
具體措施有哪些?一起看看吧!
(一)實施53個國家外國人144小時過境免簽政策。將廣東省現行的53國人員在廣州白 云國際機場72小時過境免簽范圍進一步擴大,入境口岸從白 云機場空港口岸擴大至深圳寶安機場、揭陽潮汕機場空港口岸,出境口岸從白 云機場空港口岸擴大至全省所有陸、海、空對外開放口岸,實現空港、陸空、海空口岸聯動。免簽期間活動范圍限于廣東省行政區域,停留時限從72小時延長至144小時。該舉措將于2018年第一季度實施。
(二)將廣東自貿區6項出入境政策推廣至大灣區9市以及揭陽中德金屬生態城。該舉措于2017年12月實施。
(三)在大灣區9市高校就讀的外省市戶籍大學生、就業就學人員的外省市戶籍父母子女可就地辦理出入境證件。在粵港澳大灣區9市高等院校就讀的外省市戶籍大學生可以憑二代居民身份證和高校在學證明,在就學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辦出入境證件;在粵港澳大灣區9市就業就學人員的外省市戶籍年滿60周歲父母或未滿16周歲子女,可以憑二代居民身份證,在居住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辦出入境證件。出入境證件種類包括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1年多次香港個人游簽注和1年多次香港其他簽注除外)、往來臺灣通行證及簽注(定居簽注除外),無需再憑居住證辦理。該舉措將于公布之日起實施。
(四)非營運粵港直通車免加簽直接通行港珠澳大橋。為充分發揮港珠澳大橋的交通作用,經商港方和口岸部門,現有和新增非營運粵港直通車,不再需要到口岸聯檢單位重復備案,可免加簽直接通行大橋(有效期暫定為2年)。該舉措將于大橋通車之日起實施。
(五)增加通行港珠澳大橋的直通車輛指標。此前經與港方磋商達成共識,在年內發放3000個通行港珠澳大橋口岸香港私家車指標基礎上,年底前增加2000個港珠澳大橋口岸指標。近期,我方與港方協商增加指標事宜,港方同意在年底前發放指標的基礎上,在大橋開通前再增加5000個指標。同時,粵港澳三方也正就港澳私家車經大橋口岸入境問題進行探討。該舉措將于大橋通車之日起實施。
(六)實施港澳入出內地車輛6年免檢。對港澳入出內地的商務車,只要屬于內地6年免檢車型,一律享受與內地車輛同等優惠政策,新車6年內不必上線檢測。6年內免檢政策適用車型包括非營運轎車(含大型轎車)、非營運小型和微型載客汽車,但其中面包車、7座及以上車輛不屬于免檢車型。屬于免檢范圍的車輛在內地行駛過程中發生過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的,6年內仍按原規定每2年檢驗1次。該舉措目前已開始實施。
(七)增加澳門入出橫琴自貿區機動車指標。經與澳門有關部門協商,放寬澳門入出橫琴機動車申請條件,增加澳門機動車入出橫琴自貿區指標數量,將入出橫琴的澳門機動車指標總量由原來不到100個增加到800個。該舉措目前已開始實施。
(八)激活符合規定條件的粵港澳兩地機動車失效牌證。為解決以往商號發生變更或注銷后的粵港澳兩地車指標不能辦理換車業務的問題,一是對原澳門房產類兩地車,如房屋產權轉移發生在境外人士之間的,經廣東公安交管部門審核后,予以辦理變更商號、延期、換車等業務;二是對2013年前,部分粵港澳兩地車輛指標未按規定辦理變更商號業務,部分指標因新商號成立時間晚于辦理牌證時間的,經審核相關資料后,予以辦理換車業務;三是對原商號注銷,后又成立同名公司,如其名稱一致的內承公司仍有一定額度納稅的,經審核后,予以辦理換車業務;四是因歷史原因,部分粵港澳兩地牌車輛指標注冊登記時未登記內承單位的,經提交相關資料后,予以辦理增加內承業務。該舉措已于今年10月起實施。
(九)取消深圳沙頭角、珠海茂生圍邊境特別管理區通行證辦證和邊檢行政項目收費。取消深圳沙頭角、珠海茂生圍邊境特別管理區通行證辦證收費,逐步配套出臺證件改版、網上預約、自助取證等措施,該舉措將于2018年1月全面實施;取消全部邊檢行政項目收費,規范邊檢行政許可(《船舶搭靠外輪許可證》《槍支(彈藥)攜運許可證》《上下外國船舶許可證》《港澳臺船員及其隨行家屬登陸許可證》)。該舉措目前已開始實施。
(十)推行口岸出入境人員和粵港澳邊民自助通關。一是在東莞常平火車站、中山港、江門港、順德港、佛山火車站、高明港等6個客運口岸建設出入境自助查驗通道,方便出入境旅客快速自助通關。該舉措目前已實施。二是在珠海馬騮洲小額貿易點,深圳長嶺過境耕作口推廣粵港澳邊民自助通關系統,提升粵港澳邊民往來便利化水平。該舉措將于2018年第一季度實施。
(十一)在現役邊檢口岸設立中國公民出入境記錄查詢專窗。在東莞、中山、湛江、江門、佛山、惠州、肇慶、汕尾、陽江、茂名、梅州、潮州等12個城市的18個現役邊檢站、4個邊檢分站、12個旅檢客運口岸、39個海(江)港貨運口岸邊檢執勤點,設立中國公民出入境記錄查詢專窗,為中國公民查詢或開具出入境記錄查詢證明提供便利。在粵港澳大灣區9市等地的39個海(江)港貨運口岸邊檢執勤點,增設邊檢辦證窗口。該舉措目前已開始實施。
(十二)推行出入境船舶24小時邊檢通關和鮮活產品“綠色通道”。在東莞、中山、湛江、江門、佛山、惠州、肇慶、汕尾、陽江、茂名、潮州等11個城市的海(江)港貨運口岸,推行24小時邊檢通關服務;對載運水產品、蔬菜、水果等鮮活產品船舶開設“綠色通道”,提供優先驗放服務,提高船舶報檢通關效率。該舉措目前已開始實施。
(十三)簡化邊檢行政許可辦理手續。一是推行邊檢機關行政許可標準化文書,公布邊檢證件所需資料申請清單和申辦指引,資料齊全當場辦結。二是境外船舶在粵港澳大灣區9市口岸修造船廠作業期間,免辦修船作業人員登輪許可、作業船舶搭靠等邊檢證件,為企業作業生產提供便利。該舉措目前已開始實施。
(十四)實行大灣區9市引進高層次人才落戶手續5天內辦結。引進高層次人才辦理落戶手續,由粵港澳大灣區9市縣級公安機關戶政辦證窗口直接受理、審核,對材料齊全的,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手續,簽發準予遷入證明。該舉措將于公布之日起實施。
(十五)實行大灣區9市重點建設項目提前提供消防專業技術服務。粵港澳大灣區9市范圍內的國家、省、市重點建設項目立項后,在接政府通報5個工作日內,由地市級以上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組成專門服務工作小組提前介入,對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施工全過程提供消防技術咨詢指導服務,確保重點建設項目順利推進。該舉措將于公布之日起實施。
(十六)實行大灣區9市重點建設項目消防“容缺”先行受理審批。粵港澳大灣區9市范圍內的國家、省、市重點建設項目申報消防行政許可或備案時,除申報表格、設計文件、圖紙等基本資料外,一律實施容缺受理審批,即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先行受理申請并予以技術審查,待其他材料補齊后及時出具消防行政許可或備案文件。該舉措將于公布之日起實施。
(十七)打造港珠澳大橋消防“全覆蓋”救援網。在珠海建設“一大兩小”消防站(即在珠澳口岸人工島設1座特勤消防站,東西人工島各1個執勤點),在香港和澳門各自口岸處增設消防站,建立快速通關、現場指揮、接警共享、傷員處置等方面消防應急救援機制,打造全覆蓋的港珠澳大橋應急救援體系。該舉措將于大橋通車之日起實施。
(十八)深化大灣區警務協作。進一步完善粵港澳三地警務協作模式,增強粵港澳大灣區打擊跨境犯罪合力,提升三地民眾涉警救助聯動工作水平。定期組織開展聯合打擊整治行動,為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創造良好社會治安環境。該舉措目前已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