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網紅做產品、網紅推廣、明星代言,本質上都是流量轉嫁和變現
明星市場影響力=明星知名度x互動度x粉絲腦殘度
即便你有網紅,那只是內容的一部分,你更應該做好產品和制造更優秀的內容
手機行業相聲說得最好的羅永浩先生說過這么件小趣事:
一粉絲在機場碰到羅永浩,十分激動,沖過來一定要跟偶像合影,拍完照才發現自己手里拿的是iPhone。于是粉絲很尷尬,連忙解釋:“羅老師,我剛買了您的手機,現在還沒到貨呢。”
當然,聰明如老羅,一聽就知道這是胡扯,也十分的尷尬。羅永浩尷尬的不是自己的粉絲用蘋果手機,而是覺得粉絲的解釋很多余。因為他知道:
認可自己的人,跟認可自己的產品是兩回事,哪怕是他用盡了所有情懷打造出的產品。

現在大家都在說“營銷=傳播”了,或者說“4P皆傳播”。這兩年,一些名人尤其是網絡名人,利用其在傳播上的優勢,進入到實體領域的不乏其人。根據其介入程度和跟產品的融合程度,我把它分成這么三層境界。
第一層境界:網紅只是個傳統的代言人。產品的屬性及營銷推廣,跟網紅本人以及從事的事業并沒有什么交集。比如郭德綱的坑王府,暫時沒看出郭德綱在坑王府的營銷中扮演多少角色。倒是坑王府的廣告畫面,很容易讓人想起藏秘排油。
第二層境界:網紅協助產品完成了0到1,即把自己粉絲向產品進行了高轉化,形成了早期的種子用戶。在互聯網營銷環境下,這是很關鍵的一步,能夠達到這個境界就很不容易了,王思聰的“愛洛”好像有那么點意思。真正比較典型的還是羅永浩先生的錘子手機。
第三層境界:自帶流量,即不單把自己粉絲進行了高轉化,還把自己的話題和焦點帶入到產品,能夠進行互動討論,形成新的傳播點。如果做到這個境界,就是名副其實的“網紅食品”了。不過做到這個境界太難,大概只有崔永元的山楂樹有幾分樣子。崔本人是“反轉領袖”,然后來做“健康”、“安全”概念的食品,自帶話題;更有意思的是,崔在網上的敵人們可以借此攻擊“崔永元借反轉基因來兜售自己產品”,這無形中形成了新的話題,又幫了山楂樹不小的忙。

這跟企業請代言人很相似。
以前一些中小型企業用代言人,我們經常規勸他們的一句話叫做“把代言人用足”:不但廣告片中使用,產品包裝上、終端推廣上也要用,面對中間商也要用,提升渠道信心,還要告知他們的粉絲,“你的愛豆來給我們代言了,快來支持吧”。
而現在企業用代言人,跟粉絲就不單單是告知的問題了,還要跟他們做更多互動,在傳播中推波助瀾。
所以,我們不難理解,為什么一些家喻戶曉的“老戲骨”,哪怕人民藝術家地位的老演員,其市場號召力還不及一些剛剛出道的“小鮮肉”。
明星市場影響力=明星知名度x互動度x粉絲腦殘度。鹿晗一句“這是我的女朋友”,比中國拿一個諾貝爾獎更有傳播爆炸力,這不是世風日下,也不是人們價值觀不對,而是傳播規律。
網紅人做產品也好,產品找網紅來推廣也好,傳統營銷找代言人也好,其本質都是一種流量轉嫁和變現。之前有李靜做樂蜂網,現有羅振宇賣“知識付費”都算是變現比較成功的案例,OnlyAnna、張大奕等網紅電商,則幾乎是走紅和變現同時啟動。當然,明星代言成功的案例就更多了。
但轉嫁和變現的方式卻有講究的。
你讓鹿晗拿一塊巧克力說,這是關曉彤最喜歡的,效果一定非常好。但你要讓鹿晗天天拿塊巧克力推薦,那效果就會大打折扣了,說不定還會因此大量掉粉。
Angelababy曾經直播兩個小時賣出1萬只口紅,但也只能偶爾為之,要整天直播賣東西要被人扔磚頭了。

這些網紅是靠他們在熒屏上的聚光而走紅的,通過產品做流量變現只能是一錘子買賣,否則就會透支。所以他們走的都是廣告式變現路徑。
另外變現的渠道也有講究:你通過哪種渠道紅的,你對該渠道是有一定依賴度的。
前些時候直播火熱,有不少名人轉戰直播,有的成功有的不成功。連Papi醬這樣火爆的網紅在直播上也沉了。
你是某圈子紅人,換個圈子就要重新開始,你是文字類紅人換成短視頻不一定能行,做短視頻的看上去跟直播關聯度大,papi醬照樣水土不服。這點老苗還是很欽佩咪蒙,作為“宇宙第一網紅”,沒通過賣產品去變現,還是一五一十的做文字內容。
直播網紅們的變現一直是難題,靠著群體效應,讓粉絲們瘋狂打賞的變現不持久。
直播最大的優點是“互動”,這符合互聯網傳播的思想精髓,但最大的缺點是內容粗糙,這是硬傷,短時間內難以改變。所以今年直播的火熱度嚴重下降,報道稱關了100多家平臺。
除了急需提升的內容質量,直播在一些圍觀性強和互動性強的領域中,應該還會有些作為,許銀川在直播上的走紅,讓老苗想到在城市各個角落都遍布的——兩個人下棋、一群人圍觀、眾人紛紛支招的熱烈景象。
企業用直播網紅賣貨,也應該是廣告變現路徑,沒必要綁定太深。
像only Anna、張大奕這樣的電商網紅,當然還有王思聰前女友雪梨,是很多人羨慕的,動輒就是海量的銷售。但我們也不能光看賊吃肉的一面,還要看看賊挨打。
別的公司數據不好找,我們就看靠著“電商第一網紅”概念登陸新三板的如涵控股——張大奕背后的公司,今年上半年銷量同期又增長了幾倍,但虧損卻達到了1500多萬。張大奕這部分是贏利的,而公司培養的其他網紅則是在虧損,整個公司的營銷費用上億,靠著張大奕一個人“養家”是養不住的。更令人絕望的是,張大奕漲粉已經非常緩慢了。

淘寶的流量紅利期早就過了,也就意味著孵化電商網紅的時期也過了。
像如涵這種擁有淘寶頭部流量的,又掌握網紅打造方法的,并且阿里還是其較大股東,您要說淘寶對其沒有流量傾斜,反正老苗是不信的。即便這樣,如涵控股還是擺脫不了虧損的現狀,所以那些指望把自己做成電商網紅再賣貨的,還是掂量掂量吧。
做個總結,給點結論:
近些年,各種帶著流量出現的事物不斷出現,其中又以“網絡紅人”最為突出,由于傳統企業多在渠道為王年代成長起來,基本都是流量思維,于是到處抓流量而應接不暇。卻由于不了解背后本質和變現方式而低效甚至損失巨大。
通常狀況下,網紅能夠給你帶來的只是廣告效應,不同的是以前廣告效應變現只需要單純灌輸就行了,現在還需要網紅跟粉絲的互動度。
在淘寶上孵化電商網紅的紅利期早就過去,目前互聯網的局部領域仍然存在流量紅利,但不建議企業把過多精力投入到流量紅利的尋找上。一是因為流量陷阱比流量餡餅要多很多,你能夠抓到真正紅利的可能性是極小的;二是由于信息的傳遞速度極快,流量紅利期都變得很短,即便抓到,其價值往往已經不高了。
網上各種網紅變現的案例,在傳播中被無限放大和扭曲了,實際大多數是廣告效應的變現,其它變現的發生概率比被雷劈的概率也高不到哪里去。
最后,即便通過網紅引入了流量,即便網紅跟你的產品實現了無縫對接,那只是你內容的一部分而已,你更應該打造好你的產品和制造出更優秀的內容來與粉絲互動。你應該像羅永浩那樣清醒的認識到:認可這個人,跟認可他的產品是兩回事。
另外,雖然你有腦殘粉,但他們真的不腦殘,不信試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