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市人力社保局獲悉,本市已經取消和調整了涉及就業、檔案和社會保險等方面的16項證明,簡化了辦事流程,提升了服務效能,優化了營商環境,讓企業和群眾有了更多獲得感。
近日,東城區東花市街道北里東區社區居民劉先生到居委會申請靈活就業,他說明來意后,工作人員遞給他一份表格,劉先生填好后,工作人員告訴他已經辦理完畢了。劉先生有點驚訝,還以為自己聽錯了。原來他幾年前從單位離職后選擇個人靈活就業,當時為了開具“實現靈活就業證明”,他去了居委會,可是雇主所在地不在該社區,居委會不給出具證明。劉先生只好又去了雇主所在地的社區居委會,結果這個居委會也不給出具。最后劉先生往返跑了好幾圈才把證明開好。回想起這段經歷,再看現在的服務,劉先生感慨:“現在辦事真是太方便了!”
以前,申請人的資格審核以核對紙質申請材料為主,個人和用人單位需要準備大量的紙質申請材料。比如,失業人員辦理靈活就業、自謀職業社會保險補貼,需要7種申請材料;用人單位招用城鄉就業困難人員申請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需要13種申請材料;公益性就業組織申請崗位補貼需要8種申請材料,而且是一式三份(街鄉、區、市各一份),個人和用人單位經常多次往返經辦機構提交和補充申請材料。
目前,申請享受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和公益性崗位補貼已無須提供任何紙質申請材料,對無法通過信息系統調用的申請人信息,采取原件拍照上傳的方式取代了復印件。之前每年市區兩級需要歸檔個人社會保險補貼和公益性崗位補貼申請材料100多萬頁,現在每年只有1萬頁左右。